档案为房产继承提供佐证
近日,家住梅山镇的朱女士来到金寨县档案馆,希望查阅其父亲的干部履历表等相关档案,以证明他们的亲属关系,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事宜。
经了解,其父朱某原为金寨县交通局干部,现已过世多年,朱女士在办理房产继承的过程中,有关部门要求她须提供父女关系证明资料。但因朱女士父亲去世多年,她只知道父亲生前是干部身份,再加上她对父亲档案的归属情况也不是很了解。因此,她先后去了公安局、派出所以及其父生前所在单位,可惜均无所获,朱女士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来到金寨县档案馆。馆内工作人员在得知朱女士来意后,迅速在馆藏组织部死亡干部档案中找到了其父的个人档案,可惜的是经过工作人员的仔细翻阅,整卷档案的干部履历表中,并没有注明配偶、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等情况。但是档案馆的工作人员并没有气馁,根据朱女士父亲从县交通局退休的这个信息,通过金寨县档案馆馆藏系统检索,最终从县交通局1981年长期46卷的档案里发现线索(其父亲的退休人员通知书,文件里有一栏为家庭成员主要情况,上面清楚的写有朱女士的名字、年龄及亲属关系),朱女士拿到工作人员递上去的档案证明,不停感谢工作人员的热心、细心、耐心......
多年来,金寨县档案馆依托馆藏档案资源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、解难题,以优质高效的档案服务生动践行为党管档、为国守史、为民服务的职责使命。(金寨县档案馆李雨迪 尤瑞红)
标签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