档案资料来馆查阅服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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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条件
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,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。

申请材料

材料名称 必要性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
居民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 必要 原件 纸质或电子 原件1份 政府部门核发 居民身份证原件合法有效,单位介绍信盖有单位行政公章且在有效期内。 示例样表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(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《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〉的决定》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《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〉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》第二次修正 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):第二十八条 档案馆应当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,不断完善利用规则,创新服务形式,强化服务功能,提高服务水平,积极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,简化手续,提供便利。单位和个人持有合法证明,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。'/> 查看

办理流程 流程图

1.受理:开始办理
2.办结:办理结束
3.送达:联系查档人员邮寄送达
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
受理 0.5个工作日 六安市档案局(档案馆) 高可源 保管科 持有合法有效证件的利用者到馆寄存随身携带物品,填写登记表,接待人员主动提供初步查阅咨询。
办结 0.5个工作日 六安市档案局(档案馆) 高可源 保管科 搜索馆藏开放档案目录,提供查档人需要的馆藏开放档案;或根据搜索情况,告知查档人无法提供利用的原因。
送达 0.2个工作日 六安市档案馆 高可源 送达 材料送达

中介服务

办事评价

满意度: 100.00% ,   评分 5.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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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
问题 解答
查阅档案时是否可以拍照利用? 不可以。
可以把档案借走阅览吗? 原则上不外借。
从你馆复制的内容是否可以出具馆藏证明? 可以。
在线办理

咨询电话

  • 0564-3370296

监督电话

  • 0564-3370399

收费信息

  •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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